方店新村和桃园新村不相上下建的新村,小区脏,乱,差不说,除南院临时用电转为合格用电以外,小区别的地方没拉入电改!继续存在私人收取电费问题?依据电力法营业规则21条:临时电是有期限的,低压三个月,高压一年。依据电力法的法律责任63条:未经电力许可,私人违规改造线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的罚款。依据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38条的相关规定: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方店新村的开发商视王法国法而不顾,还想继续临时电不交电业局,私人收取电费?不缴费就停电!10点钟停的,到现在还没来电!!!违反电力法的上述规定,请在线的电业局领导为民做主,请在线的县政府,县委领导为民做主,请广大网友监督,还方店新村住户一个公道,解决居民5年临时电的问题!不要让方店新村数百居民生活在黑暗之中…谢谢大家!支持的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