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潢川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7年度报告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7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
。现就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7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17
年12月31日前在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17
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18
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17
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2017
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
辖区工商质监分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注册号进行查询,点击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 进行查询。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五、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县工商质监局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会对市场主体的信用产生不利的影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尚未报送公示其他年度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与2017
年度报告一并完成。补报2016
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补报完成后,应及时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 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在年报公示填报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工商质监部门会及时帮你解决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潢川县工商质监局 (年报事项) 3913135
潢川县人社局 (社保事项) 13839768930
潢川县统计局 (统计事项) 13849735651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城关分局 3110003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黄国分局 3920668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弋阳分局 3966236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聚集区分局 3928886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开发区分局 3113586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双柳分局 5558484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江集分局 5576736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黄岗分局 5655696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谈店分局 5612987
潢川县工商质监局魏岗分局 13839792068
潢川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