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约了三五好友,去唱K,我开好房间,想着KTV没有朋友们爱吃的零食,而且KTV的酒水也很贵,就自己去附近的超市买了零食和酒水,拎着东西就进房间了,中途前台和保安看见都没有阻拦。
没一会儿,朋友们也都陆陆续续来了,打开酒水和零食玩了有一会儿了,进来个服务员,停了我们的歌,说店里不允许自带酒水,于是我就问他:“为什么在我拎着东西进来的时候不阻止,现在说这。”他说“潢川所有KTV都是这样的,这是行规。”无奈,为了不扫朋友的兴致,我说“我加50块钱,当开房费了。”服务员说:“这个他做不了主,我去给经理请来,你自己跟他谈”。
经理过来后,把我喊了出去,让我必须买个套餐,否则东西拿着,走人,也不会退开房费。没办法,最后我又点了个198套餐,这个套餐里的酒从来没见过...口感极差,套餐里就送了个果盘和6小袋零食外加1盒餐巾纸。唉
我也不太懂得消费者权益该如何维护,但我觉得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实在使消费者很被动,而且这种现象,好像每个KTV都是这样?难道真的是所谓的行规?任由我们这些消费者被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