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中心立即安排专人了解核实情况,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2008年7月将您安置在我中心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后,您本人2008年7月书面申请办理停薪留职并签订了协议,我中心至今未收到您提出正式上班申请。
2、2015年7月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办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通知您缴纳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共计14975元),办理期间公司多次催促,但在县社会养老保险数据系统关闭前,您仍未缴纳此款项。
3、2017年6月15日您到公司领到退伍安置期间补助金4800元。
潢川县房产管理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