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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典型案例潢川篇】聚会饮酒惬意又爽 醉驾刑拘后悔无尽

  • hcjjdd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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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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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9/26 8:54:02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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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聚会本是高兴事,笑谈间推杯换盏很爽很惬意,可饭毕将道路交通法规抛之脑后,饮酒后再驾车回家,等待自己的必是无尽的后悔。近日,潢川交警就查处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醉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8年9月5日夜,潢川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道路设卡夜查酒驾, 20时55分左右,定城大道潢川中医院附近,民警在对一辆豫S3K3**的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29岁,河南省潢川县人)身上酒气很大,有酒驾嫌疑。经对李某酒精含量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47mg/100ml,后抽取其体内静脉血液送检,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的编号为18-1359号血醇检验报告单载明:从李某静脉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64.25mg/100ml,李某已属醉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李某称,当日晚他和几个朋友在西关路口附近一家大排档聚会吃饭,席间高兴之余多喝了几杯酒。聚会结束后,自己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到了。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潢川交警提示:朋友聚会喝酒难免,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 开锁6666 333
  • 发表于:2018/9/26 10:18:13
  • 来自:河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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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牢记在心中
  
  • 开锁5555555
  • 发表于:2018/9/26 10:30:09
  • 来自:河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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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踏草夕阳间
  • 发表于:2018/9/26 1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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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半醉半醒半浮生
  
  • 四爷
  • 发表于:2018/9/26 1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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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代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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