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叫雷少斌,今年71岁。家住潢川县谈店乡老君台村邬寨队,我写这篇文章,只因为同村郝国祥夫妻、彭金华二人于2015年同来找我借 走现金三万元,限定三个月还款日期,到期不还,我于次年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三年没有处理完成,每年到年底将我提交材料退回再于第二年重新立案,我前后立案三次,立案费共人民币1650元,加上律师写材料一系列费用合计近2000元,这对于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三年后终于判决了,可是郝国祥找不到了。我的借条上当时写有郝国祥夫妻二人的名字和按的手印,起诉书上也是起诉的两个人名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县法院厅长李某不让我加入郝国祥妻子的名字,为什么要包庇这样的"老赖"?原因我不得而知。但我预感到要钱已经遥遥无期,对于打官司我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听从法院法官说的。但是光听有什么用?
说个题外话, 几年前郝国祥曾经亲口告诉过我,他欠过他舅舅一笔钱,他的舅舅也找他要过钱,但是郝国祥买了只山羊送给了厅长,于是郝国祥他舅一分钱都没要到。
再打个比方,郝国祥名下无财产,他就可以一辈子不还我钱,耗我一辈子吗?为什么借条上明明有他妻子彭金华的名字,潢川法院厅长李某胜却不叫在判决书上加上彭金华的名字?
直到今天,我依然一分钱没要回来,我希望有幸被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看到,来帮我切实解决问题,我实在是无可奈何才会在这里说这些。希望我县法院公职人员不是真的欺上瞒下,罔顾人民权益!
此致敬礼
谈店乡法院厅长李某胜电话1383971****
本人电话
13253828896
202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