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潢川县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启动潢川县民兵北路及南北两条支路建设项目,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民兵北路南至三环路,北至育才路南支路东至桂花路,西至宁西北路北支路东至航空路,西至宁西北路,具体范围以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征收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征收目的为将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予以征收,修建城市道路使用。
三、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为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人员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或者乡村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证书文件。如果你户拒绝配合工作人员调查登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院内附着物和附属物将不作为补偿依据。征收单位将通过查阅不动产登记档案和核对航测图以及外围测绘等方式,确认你户土地现状信息并予以公示,该信息将成为你户的补偿或者补助的依据。
五、禁止抢栽抢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装修挖鱼塘等不正当增加补偿的行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装修挖鱼塘的,不予补偿,并将强制移栽拆除或者填埋。
特此公告。
潢川县民兵北路及南北两条支路建设指挥部
2020年8月26日
来源:县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