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警方联合市三大运营商、
市人民银行对涉嫌买卖手机卡、
对公账户人员实施惩戒
当前,利用非法提供的银行账户转移诈骗资金、利用非法提供的手机卡实施诈骗已成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大黑灰产打击整治力度,提升治理对公账户、手机卡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促使广大市民清楚认识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市公安局联合市人民银行、移动、联通、电信首次对346名涉嫌买卖对公账户和个人手机号码的人员开展信用惩戒。
具体惩戒措施如下:
1.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3.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
4.相关人员名下的所有手机卡被冻结。
通过信用惩戒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扩大社会影响,震慑犯罪分子,让开卡人不敢随意开办手机卡、银行卡用于买卖、转借、转租。
附:第一批信用惩戒人员名单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