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主要补充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和紧缺学科师资。同时,启动实施“中西部优秀农村教师(以下简称优师)定向培养”计划,其中,“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参照我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执行。
按照计划,今年我省拟安排“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1000个,专科层次培养,全部实行“县来县去”定向招生,毕业后回设岗县(市、区)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
拟安排“学科教师”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00个(含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计划200个),全部本科层次培养,实行“市来县去”定向招生,即凡具有省辖市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本市所辖设岗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毕业后回所报设岗县(市、区)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所有招生计划均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安排。
此外,我省今年拟安排“地方优师专项计划”500个,全部本科层次培养,实行“省来县去”定向招生,即凡具有河南省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38个设岗县,毕业后回所报设岗县就业服务不少于6年(含淮阳区),专项计划由国家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安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规模。
“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有教学点、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淮阳区、郾城区、召陵区、偃师区、孟津区等14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范围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开封市祥符区、许昌市建安区、信阳市平桥区、信阳市浉河区、南阳市卧龙区、南阳市宛城区、三门峡市陕州区、商丘市睢阳区、商丘市梁园区、漯河市郾城区、漯河市召陵区、洛阳市偃师区、洛阳市孟津区13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不再含原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为:38个脱贫县(原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淮阳区)。
省辖市 | 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 | 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
开封市 | 兰考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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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 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 | 宜阳县 |
平顶山市 | 鲁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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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 |
| 滑县 |
新乡市 |
| 封丘县 |
濮阳市 |
| 范县、台前县 |
漯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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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 | 卢氏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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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 | 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 | 社旗县、桐柏县 |
商丘市 | 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 | 睢县、虞城县 |
信阳市 | 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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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 | 淮阳区、沈丘县、太康县、商水县、郸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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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 | 新蔡县 | 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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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师”、“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校期间,继续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小学全科”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任教。服务期满6年后,城市、县镇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小学全科教师。
“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市、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市、区)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市、区)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