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全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近期,潢川县全面开展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治理行动。
一、抢抓节点,及早施策迈开第一步。
在省局召开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治理视频动员会后,潢川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联合教育、民政、卫健、县机关后勤保障等部门共同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9月11日联合制定印发了《潢川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同时,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县食安办组织上述五部门召开集中用餐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强调坚持严字当头,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整体压茬推进,为后续工作开展开好头,起好步。
二、摸清底数,耕好行业管理责任田。
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范围从下至上依次开展摸排。市场监管、教育、民政、卫健4部门对各自主管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在全县范围内统计出学校幼儿园食堂127家,养老机构食堂20家,医疗机构食堂23家,校外配餐单位3家,为治理工作推行奠定了数据基础。各部门积极督促下属单位食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合格食材清零退库、设备设施洗消到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合格。
三、联合检查,部门合力守牢舌尖安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10月9日,潢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体、民政、卫健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潢川县2023年度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科级干部带队,于10月21日至11月10日,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院、养(敬)老院食堂进行全覆盖拉网式食品安全检查。此次督查覆盖全县23个乡镇、办事处,联合检查组逐一聚焦许可准入、制度建设、人员设置、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清洗消毒等环节,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健康证明未公示、留样台账未更新、色标管理不到位等风险隐患,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