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大约是去年八月底来到我们家的。
还记得她来时的情景,爱人和女儿买到回潢川的班车票后,就打电话告诉了我她们回到潢川的确切时间了,彼时应该是下午六点多吧!吃过晚饭后,我除了写写文章,再就是看看凤凰博客。说实话,不敢睡觉,怕关键时刻犯错误。所以我虽说写文章、看博客,其实很难入戏,总在想着:此刻她们走到哪了?我还要白等多久才可以解放?到后来,根本没心思写作了,就连我一向最喜欢的博主的博客也失去了往昔的魅力,无法安定我躁动的心情。于是我走出了小区,不停地徘徊在草湖路北口到航空路北口之间的三环路上。此刻夜已经很深了,三环路上除了偶尔飞驰而过的车辆,鲜见行人的影踪。我想那些来去急匆匆的司机一定以为我是神经病,不然大半夜里不在家里睡大觉,却在车流滚滚的三环路上游来荡去,是我也会这样毫不犹豫得想呢!
直到爱人打电话说12点半才到时,我唯有回家的份了。不然再游荡2个多小时,那才真成了神经病呢!打开电脑,继续看名博的博客。仿佛感觉一眨眼的功夫,12点半就快到了。还在很远,就看到爱人和女儿的身影了,她们的身后模模糊糊似乎还有一只小狗跟随着而来,这让我很不爽:不是说好的吗?为了不再伤心痛苦,从此不再养宠物了,怎么改变了呢?也不征求我的意见,我焉能不气?气归气,只能装进肚子里,小狗已经来了,愿不愿意都必须接纳的。我拉着行李,一言不发的走着。爱人问:“多了一个东西,你造吗?”“不就是只狗狗吗!在哪捡的呀?”“哪有那好运气呀!买的,同学听说女儿的生日临近,就问:你想要什么礼物啊?送你一只可爱的狗狗如何?女儿:金毛如何?好吧!就金毛了,高兴不!女儿笑不答。”“哦!还有这么多的悬念呀!就这样,金毛小狗有了女儿起的名字:乐乐!”
第二天,可爱的乐乐就融入了我们的家庭,成了我的累赘。一日三餐,还有乐乐在家里的大小便都交给了我,稍不留意,家里就被乐乐的大小便搞得又丑又***,害得我寝食不安。好在经过两天的训练,聪明的乐乐终于知道在家里大小便是不文明的了。至此改了陋习,再也没在家里大小便过。我们一家也被它的知错必改所感动,对它就像对待一位亲朋好友一样。原来与狗狗的沟通也不比与人的沟通困难,甚至比人更好沟通,不欺负它、关心它、疼它爱它、想着它,它就会忠心耿耿做你的保镖和卫士。大约一星期后,乐乐每天早晨5点就会缠着跟我出去锻炼。我害怕它被人偷走,虽然带着它锻炼,但我总不放心,总是怕它经不起诱惑被爱好狗狗的一族顺走。所以我只有改变自己,去适应它,围绕着它锻炼。从夏天到冬天的来临,乐乐一直跟着我,也遭遇了几起爱好狗狗的觊觎,都被我的坚守和保护挫败了他们完美的偷袭计划,不得不放弃了偷袭计划。
冬来了,乐乐经不起寒冷的侵袭,就因怯寒不再随我出去锻炼了。说实话,没有了乐乐,我可轻松多了。一个冬季,乐乐夜里的大小便都是我的作业。每夜都要定三次闹钟,铃声一响我立马披衣起床,带它下楼方便。寒冬腊月,换了是你不知有没有决心坚持下去呢?尤其是雨天与大雪纷飞的恶劣天气,更是比红军25000里的长征更让人望而生畏。或许患难经历铸就了彼此的信任与亲情吧!不知不觉间,我成为了乐乐的第一信任的人了,我的一言一行都能左右它的喜怒哀乐。友谊是咋炼成的?就是在共同的生活中彼此始终不弃不离,逐渐的练就的。
乐乐就这样,在岁月的移动中一点点的长大了、成熟了,彻底的融入了我们的家庭了。不但多了人的慈悲善良,也多了人的细腻与真诚。女儿是个虐待王,总喜欢变着花样虐待家里的宠物,之前的点点、土豆等就不提了,只说乐乐。说她不爱乐乐,那是冤枉她了。她对乐乐的好,我们家谁也没有她付出得多,她舍不得吃的东西,都留给了乐乐。因为她老喜欢变着法的整、逗乐乐,而且过于严厉。不但得不到乐乐的感激,而且让乐乐对她十分敬畏,一见到她就躲,这让女儿很不解、很伤心。她更不解我和爱人是怎么得到乐乐的一颗心的。我告诉她:付出,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付出,就不要期待着回报,这样才会快乐,才会得到受惠者的尊敬和感激。俗话说:争来的不香,抢来的犯法。二者都不可取,只有靠生活中的点滴积累,才可以真正的赢得他人的心和尊敬。之后女儿改变了爱的方式,终于与乐乐的关系融洽协和了。
乐乐来大姨妈时,不但搅乱了我们家的宁静,也给家里的卫生带来了很多不便,这时的乐乐与特殊时期的女子的情绪差不多、特粘人娇气,总是不停地往各个房间里窜来窜去,导致狗毛遍地开花,气得爱人要把它送人,好在女儿坚决不答应,为之还流了不少金豆豆呢!为了减少狗毛的飞扬空间,爱人限制了乐乐的活动空间:除了客餐厅,其他地方严禁乐乐涉足!乐乐不愧是名门之后,限制后爱人总是要求我们随手关门,以防乐乐越界搅局。3天后限制令就被取消了,因为乐乐太乖,关不关门它都严格遵守爱人的限制令,从没有越过楚河汉界,除非得到召唤才敢破例进入禁地。还有关于是否给乐乐找不找老公的讨论,为此我还专门写了征婚贴发在《潢川贴吧》呢!后经爱人提议,大家一致决定等下次大姨妈来时再让乐乐享受当妈妈的欢乐。唉!遗憾的是我的征婚帖也白写了,也白白的让那些热心的好心人失望了。看来也只有等到乐乐的下次特殊时期,再说了。
乐乐夜里的大小便,自然由我这一家之主负责了,除了睡之前的一次,还要定时2个时段,铃声一响,我就立马起床带乐乐下楼在下水道口大小便。……好辛苦呀!尤其是雨雪天,真是磨砺人的金刚石呀!金毛狗的却是最温顺、最聪明、最善解人意、最听得懂人语的天生尤物,接触了就会为之倾倒的!不信?你养一只就会爱上它的,而且无怨无悔!另外每天还抽出一些时间,拉着乐乐出去到处观光、走走。乐乐是去年开学前来我家的,夏秋2季天一亮它就一直跟着我出去,我把它拴在路边的一座楼房的柱子上,它卧在那里,看着我来来去去慢跑的身影,偶尔会冲着我轻声的叫一下,等我路过它面前时,就喊一声:乐乐!它就满足了,然后继续它的小憩。到时间了,再溜它一圈,解了大小便,就打道回府。
最让我感动的,是不久前我病了,吐得翻江倒海。牙没刷,连脸、脚都没洗,洗澡更不用提了。爱人扶着我睡在了床上,头疼得要命,也晕,怕夜里还要吐,就让爱人拿了痰盂备用。乐乐尾随着爱人来到卧室门口,一脸阴郁的表情紧张的看着我。爱人走了,它仍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我。没想到,感动的一幕上演了,乐乐小心翼翼的走到我床前看着我。我说:“乐乐!听老爸的话,出去吧!不然又要落很多毛毛的,会惹妈妈生气的。”乐乐看着我一会,转身走了几步,突然又回到我床前,再次深情地看着我。“走吧!乐乐,老爸知道你担心我,没事的!明天就没事了,让老爸睡觉吧!”乐乐这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我的房间。第二天,讲给爱人和女儿听,她们都并不诧异,异口同声的说:这是当然的了,在它心里你是爸爸也是妈妈,还是佣人,它心里能没谱吗!这也是金毛备受人爱的因素之一呀!(写于:2015、4、15、10点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