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黄国新城、康桥名郡开发商因房屋建设,导致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图纸和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侵占、损坏幸福路与黄国新城交叉口路段。(其中因施工建设损坏该路段为多年来频发现象)
第二,在
2012年修建期间,该路段修建完全不达标,混泥土比例不达标,偷工减料现象严重,加上多年以来黄国新城、康桥名郡开发商施工建设(拉沙车、拉土车、拉砖车、混泥土灌浆车、吊车、铲车、叉车、重型货车等)原因,该路段优先于幸福路其他路段损坏,损坏程度尤为严重(具体情况可参照
2010年以前黄国路段的情况)。当然并不是该事件与幸福路修建方无关,质量不达标、后期维护不及时不到位也是原因一部分。 第三、黄国新城1
号楼建设至今已超过3年,至今未结顶;康桥名郡建设亦超过3年,至今未完工。一年一年又一年,我不知道损坏的车辆、浸泡的鞋子、喷溅在身上的污水、滑倒的路人,这些损失给幸福路数万老百姓带来的心里压力、经济损失、心情破坏、身体健康等损失真的没人去考虑?通过这样的经济损失来带动的商品购买力,刺激消费我想不是国家希望看到的。这样对身体造成的损失往小了说老幼摔倒,往大了说,心情不好在铜马拥挤路段出个车祸也不是没有。第四、该事件至今未解决原因。
1、该路段损坏属于黄国新城、康桥名郡两家开发商破坏为主,俗话说的好,“法不责众”、“名不聊生”就是这样的,两家互为推诿,置老百姓的生活于不顾,老百姓痛苦之余无法言语生活状况。2
、因路段在修建后被黄国新城、康桥名郡开发商破坏,所以淡化了修建方的责任,也就谈不上了后期道路的维护。3
、政府部门至今不知该路段修复资金有没有支出以及支出次数,但至今未曾修复。该路段的修复已经势在必行,一日不修复数万人民群众苦不堪言。晴天白日道路坑坑洼洼震荡难行,阴雨天气泥淖满目寸步难行(积水路段:根本没法步行,路两边绿色彩钢瓦格挡,中间积水淹过鞋面;坑洼路段:大坑叠小坑,小坑积满水,犹如一大“天险”,也是一道人工难以形成的“奇观”,行人上下颠簸苦不堪言)。实乃潢川县城二环内最差道路冠军。
该路段既然已经形成,无论是黄国新城、康桥名郡开发商修复,或者政府出资修复,亦或至今已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修复方。这些都不重要,可老百姓等不起,耗不起,难道等所有人都发完财,解决完事,老百姓的事才可能被处理、解决?
我们幸福路的所有居民希望政府有事就解决,重要事、推脱已久的事优先解决,影响范围广、对人民群众造成不便和严重损失的事着重去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