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网友
5818757在潢川在线潢川吧发贴“河南信阳潢川小产权猖獗”,经我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网友帖中所称建房者系定城办事处桃园村新生组张姓住户,即:张某、张某。二人于2015年5月15日向住建局申请老房翻建,并于5月28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被批建二层8.5米×11.8米,200.6平方米房屋;二层8.7×11.8米205.3平方米房屋,均为民用住宅,现已建一层。
2、在二张姓住户南侧,隔2米道雷某住户也于2015年5月20日向住建局申请翻建老房,拟申请建二层7.7米×10.7米,164.78平方米房屋,为民用住宅。由于在行政审批许可中需北侧张姓邻居签字,而张姓邻居以影响采光为由不签字,导致雷某不能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家发生矛盾。网友称系魏某建房不属实。
3、雷某建房用地面积仅86平方米,长11米×宽7.8米,且东西两侧均为一层已建房屋,又在居民区,在规划、设计、周边环境上是不允许建设高层建筑的,事实上其申报的是二层自住房性质,而非高层开发性质。因此,网友称雷某建设小高层建筑与事实不符。
4、网友反映的魏某系住建局执法大队已停薪留职人员,为雷振保妻弟,与二张姓住户均为同村组人,彼此非常熟悉,其在两家建房过程中的行为属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若有网友称其有利用工作关系搞小产权开发、黑社会等行为,建议向县纪委、县“三违办”、县公安局等部门实名举报。
特此说明
潢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