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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指定行驶里程

  • 中国平安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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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2/14 14:58:38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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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说这一条应该属于第三条的范围,这种情况也是电话车险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来忽悠消费者的典型陷阱。  

指定驾驶员是指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指定1名或2名驾驶员,并获得相应的费率优惠。  

指定行驶区域是指车主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车辆的行驶区域。  

指定行驶里程是指车主和保险公司约定从入保时开始的行驶里程,超出约定的行驶里程保险公司将少赔甚至不赔。  

通过以上约定从而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根据驾驶员人数、年龄和行驶区域范围大小,行驶里程多少,车主可以获得每项5%10%不等的费率优惠。  

而在购买保险时,电话保险员可能不会提及这个情况,或者只会强调费率的优惠,而不提及理赔时打折的问题。然而这样一来,如果客户把车子借给别人,或在指定区域以外或者超出行驶里程后发生事故,理赔金额就要打折扣。  

据保险公司透露,由于部分特约条款不受监管部门车险8.55折令的限制,因此搭配特约条款的保单往往比普通保单在价格上更便宜一些。有的电话保险员曾利用信息不对称,在车主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在车险合同中加入指定驾驶员、指定行驶区域等特约条款,以达到变相降低保险费的效果。但是对车主来说,这样的约定就相当于限制,会给今后的理赔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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