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偷孩子”的信息在微信、QQ群、百度贴吧、潢川在线等网络平台上进行转发,经过公安机关核实系网上谣言,在此提醒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传谣,营造我县健康的网络环境。
2016年03月17日8时许,我局南城派出所接110转警,有人报警称在潢川县四源小区对面有人偷小孩。接警后,南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爱国村宋围孜的一个小树林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孙某,2004年因猥亵罪,在少管所被关四年,2011年在潢川县黄寺岗因猥亵罪被关鄂东监狱三年六个月。
经调查,2016年3月17日上午7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潢川县南城爱国村新五小分校附近,对一女童欲行不轨,见女童呼救后逃跑,随后被民警和群众抓获,经调查走访和讯问确定该案为猥亵案,不是网上传言的偷小孩案,现该案正在我局刑侦部门调查之中。
公安机关再次郑重提醒广大网友,造谣传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潢川县公安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