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社区、乡镇民政所及广大群众:
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经过近几年的集中申报配售,目前已基本接近尾期,所剩房源有限,为更好的服务群众,现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申报。通知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基本情况
(一)春申惠民居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目前剩余房源
170套,多层房源,销售均价
1640元
/平方米,小区位于春申路西侧。
(二)弋阳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剩余房源
160套,高层房源,销售均价
2282元
/平方米,小区位于弋阳路东方物流港对面。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以往要求执行。
调整申报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2015年度潢川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1864元,(即申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
1822元)。
三、申报时间
申报家庭可随时到所属社区或民政所提出申请,社区及民政所按照要求进行受理,于每月的
10号、
20号、
30号为节点报送至住房保障办。
四、分配时间
住房保障办根据每月每阶段申报户数及具体审查情况制定分配时间和分配方案,制定后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请各办事处、社区、乡镇民政所在经济适用住房申报及其他各项工作中,务必由工作人员带相关证明到住房保障办领取表格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申请人个人领表或报送表格的一律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
0376-3918336 0376-7626102 潢川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