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
回复时间:2016-09-30 09:16:34
您好,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正积极稳步推进,新不动产登记系统已安装到位,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已颁发。按照县zf《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通告〔2016〕5号)的要求,自9月9日以后一律停发旧房产证。 目前,不动产登记大厅装修和所需办公设备正在依法进行招投标。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门职能整合,人员调整,业务衔接等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待以上工作完成后,登记大厅立即全面开展发证工作。如果在过渡期间,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房产证件的,可到县房管中心申请,由房管中心按特批程序报经县zf同意后,可按原程序予以办理。 在改革过渡期间未能及时登记发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这是国土局官方回复的!请问哪位亲拿到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