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国,男,1977出生,潢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2021年被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2月被机关总支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0年4月办公室被评为全院先进集体,2021年、2022年第一党支部被机关总支评为先进党支部。 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但重心是文字工作,核心是统筹协调。为此,赵子国同志树立 “会办案、会办文、会办会、会办事” 的全面发展理念,解决 “愿意写”的问题。坚持与创新工作紧密结合,解决 “写得出”的问题。重视检察调研编发,解决“写得好”的问题。拓宽调研成果的转化发表渠道,解决“能认可”的问题。一年来共编发各类检察信息100余期,其中,高检院转发2篇,省院转发5篇,市院转发18篇。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转型发展需要,紧紧围绕院党组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研究室应有的职能作用,做好为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两项服务。
2018年以来,该同志负责的办公室工作在全市目标评比中位居前列,多次受到单位和上级表彰。尤其是认真落实党组“两率”提升工作安排部署,紧密配合开展好“听民声、转作风”大走访活动,设计宣传标语并组织印发12340宣传手册、联系手册等宣传材料4种2万份。协调推进创新工作,积极协作部门修改创新经验材料,全院14个部门有12项创新获得成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定期谈心谈话,确保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2019年在市院年终考评中,办公室考核的创新工作、信息工作均获满分,尤其创新工作成效明显,成为亮点。2019年办公室被本单位评为先进科室,2020年被本单位评为院先进集体,被县党委办公室评为“三转三提”实践活动先进单位。